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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入选杭州市第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录入时间:2010-7-13 审核者:程汉军 浏览次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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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审定,我院被确定为杭州市第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我院党组按照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抓手,以提升学习能力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更新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机制、营造学习氛围、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努力营造“愿学、会学、善学”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的新方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确保党员干部不断成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检察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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